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和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职数及候选人名额
经学校党委向省委组织部请示并报省委教育工委批准,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第四届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5人,拟提名候选人30名,差额5名。纪律检查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拟提名候选人9名,差额2名。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要从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以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推荐提名高素质候选人人选。
2.优化组合、加强领导的原则
(1)推荐提名党委委员,要从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领导学校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出发。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党委委员的人选除校级领导干部(党员)外,还应包括副校级领导后备干部(党员),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党员)、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党员)代表。
(2)推荐提名纪委委员,要从纪委肩负的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的重要使命出发。纪委委员的人选应包含学校纪委书记、副书记,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党员),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党员)代表。
除学校纪委书记外,“两委”委员候选人一般不交叉。
3.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
要着眼学校事业发展和领导班子长远建设需要,既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又考虑班子的整体结构,重视推荐综合素质好、具有较高的知识层次和专业素养、能够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和现代管理理念的领导干部,形成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的合理配备。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较高的决策水平和改革创新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服务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胸襟宽阔,谦虚谨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4.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力,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反对不正之风,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次提名人选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五年),继续提名人选不超过58周岁。
四、“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程序
1.推荐提名、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提名,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人选。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名额、推荐提名原则和基本条件,召开会议组织全体正式党员进行充分酝酿并进行推荐提名,经各基层党组织汇总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人选,并于5月10日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文本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其中推荐提名的党委委员不超过25人、纪委委员不超过7人。(具体表格见附件1、2、3)
组织部统计汇总各基层党组织推荐情况,向党委汇报。5月14日,党委会集体讨论、审议,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适当比例,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组织部将党委确定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印发给各选举单位,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酝酿,并进行推荐。推荐结果于5月17日报组织部(文本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其中推荐的党委委员不超过25人、纪委委员不超过7人。(具体表格见附件4、5、6)
组织部统计汇总各选举单位推荐情况,向党委汇报。5月20日,党委会集体讨论、审议,根据党组织和党员的推荐意见,按照规定的候选人名额,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党委组织对学校管理的“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配合省委组织部考察组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开展“四必”审核工作。之后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三天公示。
3.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委在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材料,填写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于5月24日前呈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经省委组织部原则同意并作出批复后,将新一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事关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大局,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大局,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有序推进,避免工作简单化,对推荐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沟通、汇报,确保高质量完成推荐提名工作。
2. 做好宣传教育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本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两委”委员的提名原则、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教育广大党员在推荐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时,要从学校全局和党的工作需要出发,以对党的建设和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地发表意见。
3. 发扬党内民主
“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积极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推荐人选的提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 严明推荐纪律
“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必须严肃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纪律、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严格按照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强化纪律自觉,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问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附件:
20195817311358008.rar
1.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表
2.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汇总表
3.中共沈阳师范大学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汇总表
4.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5.中共沈阳师范大学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汇总表
6.中共沈阳师范大学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汇总表
7.中共沈阳师范大学新一届两委委员提名推荐时间安排与日程表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