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芝——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发布者:邵永运发布时间:2019-06-04浏览次数:571

刘春芝,国际商学院副院长,主管教学、科研、研究生和师资培训工作。该同志自1993年起在沈阳师范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潜心基础研究,先后被评为沈阳师范大学“科研标兵”、“学术骨干”和“经济学科带头人”。2002年破格评聘为副教授,2006年破格评聘为教授,2012年被评聘为三级教授。

 一、敬业修德,身正为范

刘春芝同志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注重提高政治素质、领导能力,积极将创新性的工作方式融入常规工作之中,在学院岗位工作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刘春芝同志深入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先后被评为“沈阳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被沈阳市总工会授予“沈阳市五一巾帼先进个人”称号。刘春芝同志在多年的教学管理工作中积淀了较深厚的经验,成为学院管理的中坚力量,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二、履职担责,绩效明显

作为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其教学管理业绩在学院班子的协同下获得了教务处、校督学和兄弟学院的好评,先后有多家兄弟部门到学院交流指导,被树立为教学管理的楷模,多次在全校大会上作经验交流,连续五年被评为“小学期优秀组织单位”。学院的贸易专业在全省评估中排名第3,金融专业获评为校支柱性与标志性专业,并获批为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首批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学院成功获批省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作为市场营销专业带头人,成功地将该专业获批为首批“辽宁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国际化改革试点专业”和首批“辽宁省创业创新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曾先后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2项。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辽宁省创业导师”、 “沈阳市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和“沈阳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名师”等称号。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均为A。

 三、潜心专研,精细为先

该同志潜心钻研学术问题,尤其是对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问题进行了持续而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该同志曾主持完成1项国家社科项目和1项国家教科规划基金项目,作为第3主持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主持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主持省科技厅、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省级基金项目16项、市级项目4项,获得经费82万元。专著《集群式创新研究》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政府奖)二等奖。在《财经问题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等CSSCI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参编著作3部。获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辽宁省高等教育“十二五”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1项;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另有市级获奖4项。2013年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2014年入选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先后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辽宁省优秀创业导师、沈阳市优秀创业导师、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沈阳市领军人才等称号。

该同志在从事科学研究的同时,积极为辽宁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发挥担任省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研究报告“高校支撑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对策建议”被李金科副省长批示并被省教育厅采纳,另有5项研究成果分别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辽宁省发改委、省中小企业厅、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和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等部门采用。在省内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被省委和沈阳市委聘为决策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