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与奉献能诠释教师的神圣,坚守与承诺方能浇灌满园桃李。
武航宇,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史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自2005年开始,在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研究与教学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做到严谨治学、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宗旨”,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立场坚定、忠诚教育。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的精神,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对中华民族固有的文化进行不断地传承与创新。
投身教学、热爱教改。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课程共计二十余轮,深受学生欢迎,得到了良好的教学反馈,每年的评教率都在97%以上。为了提升综合教学能力,积极参加教师优质课大赛,获得过校级三等奖1次、优秀奖1次。为了吸引学生注意力,增强课堂学习效果,努力提高自身的软件制作能力,并参加了辽宁省软件大赛,曾获高等教育组二等奖1次、三等奖2次。主持校教改项目3项,发表教改论文1篇。
致力科研、寻求创新。致力于中国法律史的研究,积极探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在工作之初的探索阶段,获批了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项目各1项。经过不断地努力和霍存福、姚建宗两位教授的指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司法部青年项目各1项,共获得项目经费30万元。在法律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著作3部。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等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20篇,其中3篇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转载。曾被评为法学院科研标兵。
诲人不倦、因材施教。积极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法律英语大赛,曾获二等奖1次,三等奖3次。指导学生参加“大创”、“挑战杯”、大学生科研立项等活动共计7项。
积极热情、团结同事。兼任《法律文化论丛》编辑;同时积极参加工会活动,曾2次获得校工会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知行合一、服务社会。兼任辽宁省法治文化研究会秘书长兼常务理事,协助霍存福会长组织学会的活动,成功举办学术年会10余次,得到同行的好评,获得辽宁省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次。
教育工作会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今后,他将继续保持激情,不断进取,努力实现美好的教育教学理想!